先分清三種內容
可以核對的日期、地址和職務屬於事實;「那時候很害怕」屬於個人感受;「他是為了家才離開」則可能是後來形成的解釋。三種內容可以同時存在,但寫作時應清楚標明它們的性質。
不要急着合併成唯一版本
如果兩位家人對同一事件的理解不同,可以平行呈現:「父親後來說……;母親記得的卻是……」。差異本身往往揭示家庭角色、沉默和付出,比一個過度整齊的結論更接近真實。
用材料核對,不用材料壓人
舊照片、信件、證件和報紙可以幫助確認時間與地點,但不應被用來否定一個人的感受。即使日期記錯,當時的害怕、驕傲或遺憾仍然是真實的生命經驗。
敏感分歧交給家人決定公開範圍
涉及婚姻、疾病、財務或家庭衝突時,可以保留私人版本、家族版本和公開版本。受訪者應知道哪些人會看到內容,並擁有修改、刪除或延後處理的權利。
把不確定性寫得誠實
「家人對具體年份有不同記憶」「她記得事情大約發生在搬家前後」都是成熟的寫法。誠實標記未知,比模型補出一個精確但錯誤的答案,更能保護一本家族傳記的長期可信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