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層:保存原始材料
每次訪談應同時保存原聲、時間戳和未潤色轉寫。人名、地名、方言詞和年代要標記待核對,不能因為語音識別不確定,就把一個陌生詞擅自改成看似通順的內容。
第二層:按事件切分,而不是按輪次切分
一個完整事件可能跨越十多輪對話,也可能在下一次訪談才補完。整理時應把同一時間、地點與核心衝突的素材合併,避免產生「第3輪草稿」「第8輪草稿」這種只有系統看得懂的碎片。
第三層:建立時間線與人物表
時間線處理先後關係,人物表處理稱呼、關係和同名問題。兩者都應保留不確定性,例如「約1980年代初」「可能是表叔」,並在後續訪談或家庭審閱中確認。
第四層:把履歷寫成故事
傳記不是把教育、工作和家庭逐項羅列。章節需要一個可進入的現場、一個需要面對的問題,以及人物如何作出選擇。時代背景只應解釋已經出現在口述中的生活條件,不能反過來替講述者發明經歷。
第五層:讓家人逐章審閱
正式成書前,應讓受訪者或家人逐章查看:事實是否準確、語氣是否像本人、哪些內容太私人、哪些原話一定要保留。原聲、草稿和修改紀錄應可追溯,最終版本才有可信度。